公议茶规介绍:光裕堂前院门边墙上一块道光四年(1824年)立的“公议茶规”碑。那时,洪村产的“松萝茶”茶色香味皆优,来收购的茶客也很多。为此,宗祠设公平秤,主持公卖公买。规定如“有背卖者,查出罚通宵戏一台、银伍两入祠”,而且“决不徇情轻贷”,对“倘有强横不遵者,仍要倍罚无异。”洪氏宗族为了强化对村落和村民的生产生活管理,制定了一套严格而又细致的村规民约,因而,这里世代民风纯朴、道德清正、邻里祥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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