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翔游记022丨《东北行》第廿二回:马头二弦琴声远,哈达三尺友情深

敬翔游记第22篇丨《东北行》第廿二回

马头二弦琴声远,哈达三尺友情深

每座城市总有它的特色,也许是一幢高楼,也许是一座庙宇,也许是地方小吃,也许这些都有。扎兰屯的特色是吊桥和矗立在迎宾广场上象征着20个民族的20根柱子,通辽市区的西拉木伦公园和桑林寺也应该算是这座城市的特色吧。

来到这座由原来果树园改造建成的西拉木伦公园参观,并非为了休闲,而是冲它那座巨型马头琴建筑而来。公园广场的正北面是环形的人工湖,湖心的小岛上耸立着由紧挨着的三架马头琴组成的巨型建筑。

敬翔游记022丨《东北行》第廿二回:马头二弦琴声远,哈达三尺友情深

马头琴是蒙古族的特色乐器,但并非蒙古族最早的乐器。尽管出现较晚,却已经成为蒙古族乐器的象征。

我是文革期间的学生,学校除了开批斗大会就是组织支农劳动,上课时间很少,作业就更少了。闲下来的时光除了和小朋友到郊外捅马蜂窝和下棋、看书之外,也还玩一下乐器。扬琴、手风琴、口琴甚至木琴都玩过一下。不过,都只是了解一下怎么弄罢了,真正练过一阵子的是笛子和小提琴。于是,便知道了什么叫做“易熟难精”。只有努力过了,才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,以致于后来对有某种专业特长的人特别敬佩,哪怕看到别人写的钢笔字比自己的好,也会赞不绝口。

八岁前,我住在外婆家。我很羡慕邻居比我大几岁的那位哥哥,十来岁竟然拉得一手好二胡。每晚躺在床上看连环画时,听到他拉起二胡便会放下手里的连环画,静静地欣赏着那几段或欢快(如《春郊试马》)或幽怨(如《江河水》)的音乐。

我第一次到内蒙古,第一次仔细端详马头琴。二弦!和二胡一样,只有两根弦,简直就是二胡的改装版!它们最大的区别在于共鸣箱:二胡的共鸣箱是一节竹筒,一端蒙上蛇皮,另一端空着,声音高尖清晰,传播很远。马头琴的共鸣箱则呈梯形或方形,有点像小提琴的共鸣箱。这种音箱的特点是声音圆润,低回宛转,但音量较弱。这与草原旷野的格调很难联系起来。但存在就是道理,实用性随着生活环境和方式的改变而被重新洗牌–蒙古筝“雅托克”等古老乐器被马头琴取代了主导位置。

公园是休闲的场所,而寺庙则是净化心灵的地方。在这个蒙古族人居住的地方,竟然有一个桑林寺。这不是西藏的桑林寺,而是通辽市近几年才修建的寺庙。寺庙的规模不算小,佛像林立香烟萦绕,一派鼎盛的景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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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古族最原始的宗教是萨满教,由于萨满教并无统一的教义,门派众多,因而,藏传佛教渐渐地占据了主导地位,就像蒙古族的乐器一样重新洗牌,由此不难解释桑林寺在通辽的地位了。这让我想起了纯本土宗教“道教”和外来的佛教、基督教之间的地位演变:当注重修身养生的道教遇到注重灵魂修炼的佛教时,在统治者的推崇下,佛教渐渐取代了道教的主导地位。当中国人狂欢圣诞节之后,基督教正悄悄地在中国大地扎根。随着佛教寺庙天价拜佛成本的蔓延,用金钱买心灵慰籍的人们,便会悄悄地移步连门票都不收的教堂–一种高大上的信仰就这样被铜臭熏倒了。

明天就要离开内蒙古了,这一顿晚餐算是上马酒了。王校长请来了三位校长、两位科长、主任共进晚餐。其中一位职院的主任把我乐坏了:“您真像斯琴高娃!”,她笑着说:“我也叫高娃,只是前面两字不同罢了。”嗨,是否叫高娃的都长一个模样?原来,蒙语中的“高娃”是美丽的意思。我们汉人不也有很多叫做阿美、阿丽、阿花、阿梅的女性吗?

几位校长中,一位对《易经》有研究,两位是家庭教育的专家。不用说,这又是王校长的精心安排。

晚餐又换菜式了,不仅吃到了羊血肠,而且羊肉肠也拼在一盘了,还有羊腰子、手把羊肝、豆腐汤、羊杂煲以及记不全名字的菜式。忽然发觉:在内蒙古所吃的羊肉都没有膻味。这原因,除了蒙族人善于烹饪羊肉之外,恐怕更多的是我的感冒导致味蕾的迟钝。

记得列车上有一段这样的经历:一对年轻男女正在撕着一条鱼干津津有味地吃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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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好奇地问:“你们吃的是什么鱼?”

男青年回答:“明太鱼。”

我继续问:“就这样生吃吗?”

回答:“是的,就这么吃。”

旁边一位中年人见我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,就主动介绍开了:“这种鱼属于鳕鱼科,有多种吃法,朝鲜族是吃这种鱼的高手。他们将鱼开膛后取出内脏,在冬天里风干、晒干,便可以直接吃了。”有时觉得我很幸运,总是能碰到这类专家。

我有两个问题要请教。”我开始请教了:“开膛后不用洗干净吗?为什么非要在冬天制作?”

得到的回答是:“千万不要洗,洗了就没那么好吃了。”现在想起来都好笑,我怎么就会问到点子上来呢?至于为什么在冬天制作,理由很简单:冬天没有苍蝇和细菌,西北风强劲。我们这里的腊鸭不也是在秋末初冬制作的吗?似乎很有道理,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,有些东西并非我们的想当然就是事物的本质。

当时我就尝了一口,味道像手撕鱿鱼,但又有所不同,也许不是海边的人会尝出其中的鱼腥味,但我感觉到的是鱼鲜味。那时候还未感冒,味觉是正常的,否则怎么能吃出手撕鱿鱼的鲜味来呢?

现在可就不同,觉得舌面有点辣痛,当然无法细腻地品尝其中之味啦。

这是一家内里装修得像蒙古草原的饭店,正当我们酒酣耳热、高谈阔论之际,王校长出去了一会,待她进来不久,便有一位蒙古族歌手来到我们的包间向我们问好。我以为是卖唱的,便挥挥手:“不用啦,我们在聊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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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手愣住了,显得尴尬。王校长连忙说:“这是我请来的。”

这时我发觉自己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:就算是卖唱的,也不应由我来表态。人啊,有时候会在酒精的刺激下做出失礼的事情。

音乐声马上响起来,那是一个流动的音箱。歌手显然不理会客人是在饮下马酒还是上马酒,但《下马酒之歌》这首草原的迎宾曲肯定适用,因为,他可以站在酒店的角度表示对客人的欢迎。

歌手唱歌的当儿,一位服务小姐已经端上酒和哈达走到我的跟前。

要向我献上哈达?这是我意想不到的,因为印象中只有西藏才有献哈达的风俗。

我当时毫无准备,也不知道该怎么做。便在旁边的高娃指点下按照敬天、敬地、敬自己的三个动作完成了仪式,将酒一饮而尽。服务员展开哈达,我连忙弯下身子,让她将哈达披在我的身上。这时候,歌手的歌也将近唱完。

敬翔游记022丨《东北行》第廿二回:马头二弦琴声远,哈达三尺友情深

后来我才知道,蒙古人献哈达还有一段传说呢。

相传,成吉思汗在攻打一个部落时久攻不下,成吉思汗用强大的骑兵将整个部落围了起来,这个部落的首领面对不停的进攻和面临粮草断绝的困境。为了保住子民沦陷后不被杀死决定投降。他带着一个随从和一坛美酒到了成吉思汗的大营中对成吉思汗说:“我要把我的子民交给一个勇士,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勇士,我准备了一坛好酒,我敬你一杯,如果您喝了这杯酒,我就相信你是真的勇士,我带着我的子民永远追随你,如果你不敢喝,那么你就是一个懦夫,我们是不会向一个懦夫臣服的,哪怕是战到最后一个人,最后一口气,我们也会顽抗到底!”成吉思汗两难:不喝,自己成了懦夫。喝了,怕酒里有毒。

只见成吉思汗端起酒杯,用右手的无名指蘸了一下就弹向天空说:“我敬天,是长生天父亲的庇佑,我们才能生活得如此富足,”之后又蘸了一下弹向大地说:“我敬地,是水草丰美的大地母亲哺育了我们草原儿女和肥壮的牛羊!”第三下他蘸了酒抹向自己的额头说:“我敬我自己,我铁木真是草原上真正的英雄,因为我将要统一草原,建立前所未有的强大部落!”

成吉思汗的右手无名指上戴了一枚银戒指,这敬天敬地敬自己的三下子,酒已经顺着手指流到了戒指上,戒指没有反应,知道酒里没毒,于是将酒一饮而尽。

个人认为,故事应该是这样:成吉思汗利用古老的接酒仪式巧妙地测出了酒中是否有毒。我的这种说法让仪式前移,说明成吉思汗是在遵循古老的仪式,非因测试酒中是否有毒而产生这种仪式。

这反映了蒙族与汉族之间的文化差异。在汉人的眼里,老祖宗的聪明智慧会一直流传甚至夸大,但对待敌人的方法、仪式是不会用在对待朋友身上的。蒙族人则没这个讲究,他们把成吉思汗视为神,每个餐馆、蒙古包什么都可以缺,就是不能少了成吉思汗画像。为了表示对这位神的尊敬,有可能将这种仪式的产生时间后移到事故发生之后。

不管传说如何都不能改变东北人待客的那份真诚与热情。带着洁白的哈达,于端午节前一天(2013年6月11日)的中午离开东北,前往中原地带的徐州。沿途是一派农忙景象,农民正在收获成熟的小麦,而我,则带着沉甸甸的收获踏上另一个旅途—寻找三国时期被湮没了的荒尘古道。

后记:《东北行》至此全文完,在此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朋友,特别鸣谢敦化王老师、扎兰屯白老师夫妇、通辽王校长等同行的热情招待和周到的安排,一声谢谢不足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。

下篇:《荒尘古道》带你去三国古战场走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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