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所、丙所及园林介绍:建校初期供校领导居住的甲所、乙所和丙所(现仅存甲所和丙所)位于工字厅以南,1917年~1919年建。均为西式单幢砖木结构,其间树林成荫、花草拥簇,草木山冈、溪流环绕、环境幽雅。梅贻琦曾在甲所居住多年。乙所曾是冯友兰的居所,据宗璞(冯友兰次女)回忆:"在乙所的日子是父亲最有创造性的日子"。这里也是冯友兰掩护进步学生的庇护所,"一二•九运动"期间黄诚和姚依林在这里度过了搜捕之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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